從名士風流到忠厚持家:略論唐代的家教家風及其變化(轉載于《人大復印資料》)
[日期:2025-04-16] | 作者:歷史組 次瀏覽 | [字體:大 中 小] |
中國古人重視家庭,重視家庭的教育與傳承。如果說先秦時期以儒家為代表的禮法文化逐漸在精英層面形成特定的禮教系統,那么,經歷了漢武帝以“獨尊儒術”的方式整合諸子百家之后,儒家文化逐漸成為主流政治文化。當時的所謂“家法”,其實特指儒家傳承中的學術門派。東漢時代,儒家禮法成為社會的生活準則,隨著世家大族勢力的增長,名士、名教、名門逐漸成為一體。魏晉南北朝時期,世家大族形成了一套獨特的家庭倫理與家庭文化,傳承下來,就成為家教,并且形成家風。
南朝劉宋開國皇帝劉裕死后不久,其長子少帝(后封營陽王)因荒淫不君而被弒。著名史學家裴子野(469—530)的評論被《資治通鑒》引據論其事,他歷數劉宋皇子教育的種種弊端,把皇子出事乃因教育不當的責任直接歸結于先皇劉裕。“子不教,父之過”這句后世警語在此被印證。梁武帝在南朝重建禮樂制度,魏孝文帝在北朝改革中,強化儒家人倫的恢復與弘揚,都可以看做是統治者的一種文化自覺。這些傳統到了隋唐時就是皇家教育中的一套制度與理論。唐朝的《帝王略論》《帝范》都可以看成是李世民及君臣討論皇家教育的范本。本文重點關注兩個問題,一個是唐代家法家風內涵的演變,二是唐代家法家風的下移及其具體影響。
一、中古時期士族門風的變化 這一時期,最值得關注的是士大夫階層形成的禮法門風及其內涵的變化。無論是北朝的崔盧李鄭王,還是南朝的江東士族,都有一整套的禮法門風規范。除了充滿家教色彩的作品,如顏延之的《庭誥》、魏收的《枕中篇》,特別是顏之推的《顏氏家訓》之外,還有五花八門的書儀類作品,幸好敦煌文書給我們保存了若干。這些東西反映在家庭生活中,就顯現出了士庶在婚喪嫁娶禮儀中的不同家風。唐人講門當戶對,除了政治因素之外,還有家庭生活因素。人們認為士族家庭的女子,言行舉止更符合禮法。家庭教育甚至被列入法律規范。《唐律疏議·斗訟律》云:“諸子孫違犯教令及供養有闕者,徒二年。”釋云:“祖父母、父母有所教令,于事合宜,即須奉以周旋,子孫不得違犯。”國家法律保障祖父母、父母家庭教育權利的同時,要求子孫有接受家教的義務。如有違犯,判處兩年徒刑。這是以禮入法的典型案例之一。盡管這里的家庭教育并不限于禮法范圍。 《唐律疏議》又就“及供養有闕者”解釋云:“禮云‘七十,二膳;八十,常珍’之類,家道堪供,而故有闕者:各徒二年。故注云‘謂可從而違,堪供而闕者’。若教令違法,行即有愆;家實貧窶,無由取給:如此之類,不合有罪。皆須祖父母、父母告,乃坐。”這里就不僅僅是家教問題,而是涉及子孫對老人的贍養義務以及家教的合理性問題。總之,讓國家法律介入家庭教育與倫理領域,是儒家傳統治國方略的特色。 陳寅恪先生說過:“中原經五胡之亂,而學術文化尚能保持不墜者,固由地方大族之力,而漢族之學術文化變為地方化及家門化矣。故論學術,只有家學可言,而學術文化與大族盛門常不可分離也。”延至唐代,不僅學術如此,包括家學在內的家教家風亦然,唐代名門望族延續六朝以來重禮法的傳統,逐漸形成了具有家族特點的家法、家風或家規。逐代傳承和發揚這些家風,成為士大夫家庭教育的重要內容。 南朝劉宋太保、錄尚書事王弘,字休元,瑯邪臨沂人,是東晉開國名臣王導的曾孫,為世家子:“曾祖導,晉丞相。祖洽,中領軍。父珣,司徒。”這樣一個標準的士族家庭出身的王弘,自然有世傳的禮法門風:“弘明敏有思致,既以民望所宗,造次必存禮法,凡動止施為及書翰儀體,后人皆依仿之,謂之‘王太保家法’。”這里有兩條特別被強調,一個是行為符合禮法,另一個是為他人所模仿,不僅是一舉一動的做派(應該是指禮儀上的做法),而且書信格式都要模仿。這就是筆者所言禮法規范下移的意思。傳記接著又寫道: 雖歷任藩輔,不營財利,薨亡之后,家無余業。而輕率少威儀,性又褊隘,人忤意者,輒面加責辱。少時嘗摴蒱公城子野舍,及后當權,有人就弘求縣,辭訴頗切。此人嘗以蒱戲得罪,弘詰之曰:“君得錢會戲,何用祿為!”答曰:“不審公城子野何在?”弘默然。 這一段記載里看不出號稱禮法傳家的王弘,其人格、行事有世人楷模的樣子。第一點,不營財利往往是古人所謂“言不及利”的君子之德,唐朝宰相盧懷慎、張嘉貞就以不置產著稱于史。第二點,性格粗率偏狹,不穩重(少威儀)。第三點,不合其意就當面責備別人,“人忤意者,輒面加責辱”。還舉了一個例子,就是少年賭錢,后來有當時的賭友求任縣官,此人曾因為賭博得罪過王弘,王弘就問他:“你會賭博,能贏錢,要官祿干甚!”人家回敬道:“還記得公城子野(年輕時王弘光顧過的賭場)嗎?”總之,王弘在個人修為上并沒有多少過人之處。也就是說,所謂的“王太保家法”及“造次必存禮法”,乃是指一些禮儀上,尤其是家庭婚喪嫁娶禮儀上的規則,并不是個人修養方面。這一點是區別于顏之推《顏氏家訓》中的要求的。正如魏晉時期竹林七賢之一的王戎,號稱風流,卻利欲熏心,鉆穿李核、夜半數錢的不雅事也被《世說新語》津津樂道。其時,諸如阮籍、劉伶、嵇康之流,也都是人品高潔、獨立特行之人,可是就個人修養而論,都是放浪之士。北朝的崔浩也是如此。崔浩為人狂妄,出言也不檢點,沒少得罪人,連想任用他的皇帝,都擔心“不免群議”,最終獲罪也是因為“以私欲沒其廉潔,愛憎蔽其公直”。無論士族家法,還是竹林名士,都不以溫良恭儉讓的儒家教育為標榜,與后世的家教家風頗為不同。 顏之推的《顏氏家訓》是一個轉折點。顏之推從個人少年的經歷談起,從自己的性格落落寡合談起,從自己的仕途坎坷談起,首次將子弟的個人修養作為家教的重心提出來,由此形成了系統的家教理論,從為人處世、個人品行,到修身治家、教子向學,甚至說話方法、人生價值,等等,內容具體而實用,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實踐性,被后人稱為“家訓之祖”。 陳寅恪云:“所謂士族者,其初并不專用其先代之高官厚祿為其唯一之表征,而實以家學及禮法標異于其他諸姓。”唐代前期士族的家教與家風,不僅是在禮儀活動中符合規范而已,而是要在個人生活實踐中行為得體、處事得宜,為后世典型意義的家法、家規開辟了先河。也就是說,唐朝士族之家繼續了顏之推開創的傳統,不再僅關注于婚喪嫁娶的禮儀上,而是在為人處世的家教上下工夫。這是中古家法家風內涵上的轉變。 二、士人家族與家風 《新唐書·宰相世系表》云:“唐為國久,傳世多,而諸臣亦各修其家法,務以門族相高。其材子賢孫不殞其世德,或父子相繼居相位,或累數世而屢顯,或終唐之世不絕。嗚呼,其亦盛矣。然其所以盛衰者,雖由功德薄厚,亦在其子孫。”不僅是宰相之家,如唐初史學大家令狐德棻家族,也是如此。其家族倡導的家風就是知書達禮,博雅方正,忠君孝親,家族和睦。 就宰相而言,唐代賢相,前有房杜,后稱姚宋。姚崇的“誡子孫”頗浸透著古人的歷史教訓與生活經驗。其要點之一,“令諸子侄各守其分”: 古人云:“富貴者,人之怨也。”貴則神忌其滿,人惡其上;富則鬼瞰其室,虜利其財。自開辟已來,書籍所載,德薄任重而能壽考無咎者,未之有也。故范蠡、疏廣之輩,知止足之分,前史多之。況吾才不逮古人,而久竊榮寵,位逾高而益懼,恩彌厚而增憂。往在中書,遘疾虛憊,雖終匪懈,而諸務多闕。薦賢自代,屢有誠祈,人欲天從,竟蒙哀允。優游園沼,放浪形骸,人生一代,斯亦足矣。田巴云:“百年之期,未有能至。”王逸少云:“俯仰之間,已為陳跡。”誠哉此言。 姚崇特別告誡的第二點是,分家要預先協議,不要家長死后兄弟爭訟,辱沒先人,遺禍子孫: 比見諸達官身亡以后,子孫既失覆蔭,多至貧寒,斗尺之間,參商是競。豈唯自玷,乃更辱先,無論曲直,俱受嗤毀。莊田水碾,既眾有之,遞相推倚,或致荒廢。陸賈、石苞,皆古之賢達也,所以預為定分,將以絕其后爭,吾靜思之,深所嘆服。 第三方面的遺言是要薄葬: 昔孔子亞圣,母墓毀而不修;梁鴻至賢,父亡席卷而葬。昔楊震、趙咨、盧植、張奐,皆當代英達,通識今古,咸有遺言,屬以薄葬。或濯衣時服,或單帛幅巾,知真魂去身,貴于速朽,子孫皆遵成命,迄今以為美談。凡厚葬之家,例非明哲,或溺于流俗,不察幽明,咸以奢厚為忠孝,以儉薄為慳惜,至令亡者致戮尸暴骸之酷,存者陷不忠不孝之誚。可為痛哉!可為痛哉!死者無知,自同糞土,何煩厚葬,使傷素業。若也有知,神不在柩,復何用違君父之令,破衣食之資。吾身亡后,可殮以常服,四時之衣,各一副而已。吾性甚不愛冠衣,必不得將入棺墓,紫衣玉帶,足便于身,念爾等勿復違之。且神道惡奢,冥涂尚質,若違吾處分,使吾受戮于地下,于汝心安乎?念而思之。 最后,姚崇特別申明了對于死后做法事的態度。他完全不信佛法能夠禍福于人的這一套法事。“佛者覺也,在乎方寸,假有萬像之廣,不出五蘊之中,但平等慈悲,行善不行惡,則佛道備矣。”“且死者是常,古來不免,所造經像,何所施為?”“夫釋迦之本法,為蒼生之大弊,汝等各宜警策,正法在心,勿效兒女子曹,終身不悟也。吾亡后必不得為此弊法。若未能全依正道,須順俗情,從初七至終七,任設七僧齋。若隨齋須布施,宜以吾緣身衣物充,不得輒用余財,為無益之枉事,亦不得妄出私物,徇追福之虛談。”至于道教方面,姚崇也很達觀:“道士者,本以玄牝為宗,初無趨競之教,而無識者慕僧家之有利,約佛教而為業。敬尋老君之說,亦無過齋之文,抑同僧例,失之彌遠。汝等勿拘鄙俗,輒屈于家。汝等身沒之后,亦教子孫依吾此法云。” 與姚崇同朝為官的宰相盧懷慎,也以清廉知名,“清儉不營產,服器無金玉文綺之飾,雖貴而妻子猶寒饑,所得祿賜,于故人親戚無所計惜,隨散輒盡。赴東都掌選,奉身之具,止一布囊。既屬疾,宋璟、盧從愿候之,見敝簀單藉,門不施箔。會風雨至,舉席自障。日晏設食,蒸豆兩器、菜數杯而已”。其子盧奐,恪守家教家風,在陜州刺史任上,頗有美政,玄宗親自題贈勉勵:“斯為國寶,不墜家風。”盛唐的南海太守是一個肥缺,為長吏者贓穢狼藉者多。玄宗以盧奐任太守,廉潔自律,淳風化俗,“污吏斂手,中人之市舶者亦不敢干其法,遠俗為安”。 比宋璟稍后為相的韓休,也是為人剛直,處事端正,“(玄宗)帝嘗獵苑中,或大張樂,稍過差”,擔心韓休知道后進諫。但是,韓休7個兒子比宋璟的3個兒子強太多,不僅個個成才,而且方正廉潔,“安祿山盜京師,皆陷賊,賊逼以官,浩與洪、汯、滉、渾出奔,將走行在,浩、洪、渾及洪四子復為賊禽殺之。洪善與人交,有節義,藉甚于時,見者為流涕”。老四韓滉尤其突出,“雖宰相子,性節儉,衣裘茵衽,十年一易。甚暑不執扇,居處陋薄,取庇風雨”。后來韓滉名揚中外,官至宰相,“居重位,清潔疾惡,不為家人資產。自始仕至將相,乘五馬,無不終櫪下”。韓滉的兒子韓皋也是制科登朝,“資質重厚,有大臣器”。歷任劇職,“以簡儉治,所至有績”。德宗貞元時,有輿論稱道韓氏家族:“先是,韓休家訓子姓至嚴。貞元間,言家法者,尚韓、穆二門云。” 所謂穆門,即穆氏家族,最知名的是穆寧(716—794)。其特點是家法嚴謹,教子有方,他親自撰寫《家令》,要求子孫人手一冊:“寧居家嚴,事寡姊恭甚。嘗撰《家令》訓諸子,人一通。”這部穆寧《家令》未曾流傳下來,但是留下了一些告誡子弟的言論:“君子之事親,養志為大,吾志直道而已。茍枉而道,三牲五鼎非吾養也。”他把行“直道”,視為養志。要求子弟在政治上有志氣,不把高官厚祿(“三牲五鼎”)當做最高追求。史家說他,“清慎剛正,重交游,以氣節自任”,大約也是因為穆寧的這種品性。“寧善教諸子,家道以嚴稱。”4個兒子在朝廷做官,皆能“守道行誼”,就是這種家風傳承的結果。他的傳記還附載了4個兒子的事跡。 穆寧的大兒子穆贊最為知名。他釋褐為濟源主簿時,“時父寧為和州刺史,以剛直不屈于廉使,遂被誣奏,貶泉州司戶參軍。贊奔赴闕庭,號泣上訴。詔御史覆問,寧方得雪”,獲得朝廷詔書褒揚,“由是知名”。穆贊為官,不屈服于權貴的淫威,“所蒞皆有政聲”。穆贊“與弟質、員、賞以家行人材為搢紳所仰。贊官達,父母尚無恙,家法清嚴。贊兄弟奉指使,笞責如僮仆,贊最孝謹”。時論評穆氏兄弟云:“質兄弟俱有令譽而和粹,世以‘滋味’目之:贊俗而有格為酪,質美而多入為酥,員為醍醐,賞為乳腐。近代士大夫言家法者,以穆氏為高。” 中晚唐時代的柳玭嘗述家訓以戒子孫,內容見于《舊唐書·柳玭傳》《新唐書·柳玭傳》,以及南宋初劉清人的《戒子通書》。柳玭家訓內容有如下幾點: 首先是低調謙卑以處世:“夫門地高者,一事墜先訓,則異它人,雖生可以茍爵位,死不可見祖先地下。”家訓提出,“門高則自驕,族盛則人窺嫉。實蓺懿行,人未必信;纖瑕微累,十手爭指矣”。正因為招人嫉妒,不得不更加嚴格要求自己自強不息:“所以修己不得不至,為學不得不堅。夫士君子生于世,己無能而望它人用,己無善而望它人愛,猶農夫鹵莽種之而怨天澤不潤,雖欲弗餒,可乎?” 柳玭說,柳家對子弟的訓誡是:“立己以孝悌為基,恭默為本,畏怯為務,勤儉為法。肥家以忍順,保交以簡恭,廣記如不及,求名如儻來。”他也強調了官箴與家法之間的密切關聯:“蒞官則潔己省事,而后可以言家法;家法備,然后可以言養人。直不近禍,廉不沽名。憂與禍不偕,潔與富不并。董生有云:‘吊者在門,賀者在閭。’言憂則恐懼,恐懼則福至。又曰:‘賀者在門,吊者在閭。’言受福則驕奢,驕奢則禍至。”這一點很符合儒家對于命運的看法:“故世族遠長與命位豐約,不假問龜蓍星數,在處心行事而已。”家庭的盛衰取決于自己的行為。 家訓接著列舉了幾個唐朝著名家族的興衰與恩怨,分別是崔琯(曾任山南西道節度使,人稱“崔山南”)、裴寬、王涯、賈餗以及舒元輿和李繁: 昭國里崔山南琯子孫之盛,仕族罕比。山南曾祖母長孫夫人年高無齒,祖母唐夫人事姑孝,每旦,櫛縰笄拜階下,升堂乳姑,長孫不粒食者數年。一日病,言無以報吾婦,冀子孫皆得如婦孝。然則崔之門安得不大乎? 東都仁和里裴尚書寬子孫眾盛,實為名閥。天后時,宰相魏玄同選尚書之先為婿,未成婚而魏陷羅織獄,家徙嶺表。及北還,女已逾笄。其家議無以為衣食資,愿下發為尼。有一尼自外至,曰:“女福厚豐,必有令匹,子孫將遍天下,宜北歸。”家人遂不敢議。及荊門,則裴赍裝以迎矣。今勢利之徒,舍信誓如返掌,則裴之蕃衍,乃天之報施也。余舊府高公先君兄弟三人,俱居清列,非速客不二羹胾,夕食,龁蔔瓠而已,皆保重名于世。 永寧王相國涯居位,竇氏女歸,請曰:“玉工貨釵直七十萬錢。”王曰:“七十萬錢,豈于女惜?但釵直若此,乃妖物也,禍必隨之。”女不復敢言。后釵為馮球外郎妻首飾,涯曰:“為郎吏妻,首飾有七十萬錢,其可久乎!”馮為賈相國餗門人,賈有奴頗橫,馮愛賈,召奴責之,奴泣謝。未幾,馮晨謁賈,賈未出,有二青衣赍銀罌出,曰:“公恐君寒,奉地黃酒三杯。”馮悅,盡舉之。俄病渴且咽,因暴卒。賈為嘆息出涕,卒不知。 其由。明年,王、賈皆遘禍。噫,王以珍玩為物之妖,信知言矣,而不知恩權隆赫之妖甚于物邪?馮以卑位貪貨,不能正其家,忠于所事,不能保其身,不足言矣。賈之奴害客于墻廡間而不知,欲始終富貴,其得乎? 舒相國元輿與李繁有隙,為御史,鞫譙獄,窮致繁罪,后舒亦及禍。今世人盛言宿業報應,曾不思視履考祥事歟?夫名門右族,莫不由祖考忠孝勤儉以成立之,莫不由子孫頑率奢傲以覆墜之。成立之難如升天,覆墜之易如燎毛。 在家訓的最后,柳玭說:“余家本以學識禮法稱于士林,比見諸家于吉兇禮制有疑者,多取正焉。喪亂以來,門祚衰落,基構之重,屬于后生。夫行道之人,德行文學為根株,正直剛毅為柯葉。有根無葉,或可俟時;有葉無根,膏雨所不能活也。至于孝慈、友悌、忠信、篤行,乃食之醢醬,可一日無哉?”柳氏治家甚嚴,“子弟克稟誡訓,言家法者,世稱柳氏云”。 唐末五代,江州義門陳氏定立《義門家法》(編于大順元年,即890年)最為知名。其中云:“立書堂一所于東佳莊。弟侄子息有智性明敏者,令修學業。稍有功業漸進應舉者,現置書籍之外須令添置。于書生中立一人掌書籍出入……賓客寄止修業者,應延侍于彼東佳莊,供應周旋”;“立學院一所于東佳莊之西,止教童蒙。每年春三月,擇日起館,至秋九月解散。童子年七歲令入學,至十五歲出學。逐年于書堂內次第抽二人歸院訓誘,一人為先生,一人為副”。書堂教育為應試舉子,學院在發蒙教育。陳氏家族同居共爨,總體上已經是宗族外衣下的家族共同體。 三、胡人與武人的家法 特別值得注意是,在胡人和武人家族里,符合儒家倫理的家法門風在唐代的成長,這是儒家禮法文化下移的重要表現。 唐代前期的武人家族以李勣家族為代表。李勣是瓦崗寨出來的武人,《舊唐書》卷67有一段論及其為人,前面一段說其統帥一方,行軍打仗,極具領導力、親和力,既忠且義,深得部下愛戴。后面一段是家教部分: 與弟弼特存友愛,閨門之內,肅若嚴君。自遇疾,高宗及皇太子送藥,即取服之;家中召醫巫,皆不許入門。子弟固以藥進,勣謂曰:“我山東一田夫耳,攀附明主,濫居富貴,位極三臺,年將八十,豈非命乎?修短必是有期,寧容浪就醫人求活!”竟拒而不進。忽謂弼曰:“我似得小差,可置酒以申宴樂。”于是堂上奏女妓,檐下列子孫。宴罷,謂弼曰:“我自量必死,欲與汝一別耳。恐汝悲哭,誑言似差,可未須啼泣,聽我約束。我見房玄齡、杜如晦、高季輔辛苦作得門戶,亦望垂裕后昆,并遭癡兒破家蕩盡。我有如許豚犬,將以付汝,汝可防察,有操行不倫、交游非類,急即打殺,然后奏知。又見人多埋金玉,亦不須爾。惟以布裝露車,載我棺柩,棺中斂以常服,惟加朝服一副,死倘有知,望著此奉見先帝。明器惟作馬五六匹,下帳用幔布為頂,白紗為裙,其中著十個木人,示依古禮芻靈之義,此外一物不用。姬媼已下,有兒女而愿住自養者,聽之;余并放出。事畢,汝即移入我堂,撫恤小弱。違我言者,同于戮尸。”此后略不復語,弼等遵行遺言。 這里特別提到房玄齡等前高官“辛苦作得門戶,亦望垂裕后昆,并遭癡兒破家蕩盡”。他囑咐弟弟李弼三條遺訓:一是嚴格教育子孫;二是簡葬;三是官宦人家特有的遣散遺留的姬妾。李勣的這一套家教具有代表性。 這里面提到打殺教訓不肖子孫之后,上奏朝廷,本來就是歷史的典故。漢武帝時金日磾曾經因為兒子在宮中行為不檢點而殺之,連漢武帝都“心敬”之。現實生活則是因為兒女的行為會連累到整個家族的興衰。房玄齡的兒子房遺愛、房遺直兄弟不睦,被牽連進一場政治事變中,被素來不睦的長孫無忌除掉。這是李勣所親見之事。官宦人家的家教不僅是家族的事情,也牽涉國家的興亡。這個叫做“居官治家之法”。 唐代后期,武人勢力壯大。胡人家族以及武人家族卻傾慕儒風,如濮陽杜氏家族。唐代濮陽杜氏出自北朝獨孤渾氏的后裔,是唐代胡族儒家宗族化的代表性家族。杜暹開元時曾任宰相,“自暹高祖至暹,五代同居,暹尤恭謹,事繼母以孝聞”。他為官清廉,任婺州參軍時,“秩滿將歸,州吏以紙萬余張以贈之,暹惟受一百,余悉還之。時州僚別者,見而嘆曰:‘昔清吏受一大錢,復何異也。’俄授鄭尉,復以清節見知”。杜暹“常以公清勤儉為己任,時亦矯情為之。弱冠便自誓不受新友贈遺,以終其身”。其子取名杜孝友,謹守家法。父親死后,玄宗謚以“貞孝”。除了皇帝的贈予外,“尚書省及故吏賻贈者,其子孝友遵其素約,皆拒而不受”。 唐代后期的武人家族以李晟為代表。李晟,隴右臨洮人,“代居隴右為裨將”。他自幼為孤兒,卻“事母謹孝”。李晟是皇室危難之際挺身而出的大英雄,官至宰相。《舊唐書·李晟傳》記載其忠貞事跡,令人動容,其中有一段云: 初,晟在鳳翔,謂賓介曰:“魏征能直言極諫,致太宗于堯、舜之上,真忠臣也,仆所慕之。”行軍司馬李叔度對曰:“此搢紳儒者之事,非勛德所宜。”晟斂容曰:“行軍失言。傳稱‘邦有道,危言危行’。今休明之期,晟幸得備位將相,心有不可,忍而不言,豈可謂有犯無隱,知無不為者耶!是非在人主所擇耳。”叔度慚而退。故晟為相,每當上所顧問,必極言匪躬。盡大臣之節。性沉默,未嘗泄于所親。 臨下明察,每理軍,必曰某有勞,某能其事,雖廝養小善,必記姓名。尤惡下為朋黨相構,好善嫉惡,出于天性。嘗有恩者,厚報之。初,譚元澄為嵐州刺史,嘗有恩于晟,后坐貶于岳州;比晟貴,上疏理之,詔贈元澄寧州刺史。元澄三子,晟撫待勤至,皆為成就宦學,人皆義之。 理家以嚴稱,諸子侄非晨昏不得謁見,言不及公事,視王氏甥如己子。嘗正歲,崔氏女歸省,未及階,晟卻之曰:“爾有家,況姑在堂,婦當奉酒醴從饋,以待賓客。”遂不視而遣還家,其達禮敦教如此。 以上這一段話,體現了李晟為人的三個方面。首先是忠誠于國;其次精明治軍,善于待友;最后是持家嚴格,尊奉禮教。李晟的家法在后來的子孫傳承中,發揮了積極作用。“晟十子,憲、愬最仁孝”。 李愬就是元和時期雪夜入蔡州、平定淮西吳元濟的那位大將。李愬不僅自幼善于騎射,長大后更是善于治軍打仗,而且頗有儒者之風。“始,晟克復京城,市不改肆;及愬平淮蔡,復踵其美。父子仍建大勛,雖昆仲皆領兵符,而功業不侔于愬,近代無以比倫。加以行己有常,儉不違禮,弟兄席父勛寵,率以仆馬第宅相矜,唯愬六遷大鎮,所處先人舊宅一院而已。” 李愬之弟李憲,“好儒術,以禮法修整”。所歷官職,皆有美譽。“憲雖勛伐之家,然累歷事任,皆以吏能擢用,所履官秩,政績流聞。性本明恕,尤精律學,屢詳決冤獄,活無罪者數百人。以能入官,官無敗事,士君子多之。”做一個合格的官員,應該是官宦人家最重要的傳承。 同時具有胡人和武人身份的是另外一位中唐名將李光進、李光顏兄弟。《舊唐書·李光進傳》對其家庭有一段溯源:“李光進,本河曲部落稽阿跌之族也。父良臣,襲雞田州刺史,隸朔方軍。光進姊適舍利葛旃,殺仆固玚而事河東節度使辛云京。光進兄弟少依葛旃,因家于太原。”就是這樣一個胡人血統的邊將,卻深度接受儒家倫理。“光進兄弟少以孝睦推于軍中。及居母喪,三年不歸寢室。光顏先娶妻,其母委以家事。母卒,光進始娶。光顏使其妻奉管籥、家籍、財物,歸于其姒。光進命反之,且謂光顏曰:‘新婦逮事母,嘗命以主家,不可改也。’因相持泣良久,乃如初。” 對于李光顏,史傳留下了一則軼事。攻打淮西之時,統帥韓弘有私心,意欲以一美女歌妓腐蝕李光顏: (韓弘)舉大梁城求得一美婦人,教以歌舞弦管六博之藝,飾之以珠翠金玉衣服之具,計費數百萬,命使者送遺光顏,冀一見悅惑而怠于軍政也。使者即赍書先造光顏壘曰:“本使令公德公私愛,憂公暴露,欲進一妓,以慰公征役之思,謹以候命。”光顏曰:“今日已暮,明旦納焉。”詰朝,光顏乃大宴軍士;三軍咸集,命使者進妓。妓至,則容止端麗,殆非人間所有,一座皆驚。光顏乃于座上謂來使曰:“令公憐光顏離家室久,舍美妓見贈,誠有以荷德也。然光顏受國家恩深,誓不與逆賊同生日月下。今戰卒數萬,皆背妻子,蹈白刃,光顏奈何以女色為樂?”言訖,涕泣嗚咽。堂下兵士數萬,皆感激流涕。乃厚以縑帛酬其來使,俾領其妓自席上而回,謂使者曰:“為光顏多謝令公。光顏事君許國之心,死無貳矣!”自此兵眾之心,彌加激勵。 李光顏的一番義正辭嚴,不僅體現了對朝廷的忠誠,也體現了對將士的感激,更顯現了其儒家倫理教育所產生的效果。在這種情況下,宣宗大中年間嚴厲教訓失禮公主要謹遵士族家法門風,也同樣反映了時代的趨勢。 四、普通士民的家教 敦煌文書里有《太公家教》《武王家教》之類文書,大多浸潤了儒、佛、道三教思想,而以儒家思想為主干,以佛道為輔翼,內容包括為人處世的原則和日常行為規范。 《太公家教》,中唐古文家李翱在《答朱載言書》中曾提到過它,并把它視作文章中理甚于詞章的一個例子,“其理往往有是者而詞章不能工者有之矣,劉氏《人物表》、王氏《中說》、俗傳《太公家教》是也”。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對君父的忠孝:“事君盡忠,事父盡孝。禮聞來學,不聞往教。舍父事師,敬同于父。慎其言語,整其容貌。善能行孝,莫貪惡事。莫作詐巧,直實在心。勿生欺誑,孝心事父。晨省暮看,知寒知暖。憂時共戚,樂時同歡。父母有疾,甘美不餐。”“一日為師,終日為父。一日為君,終日為主。” 2.對子弟的社會關系教育:“教子之法,常令自慎。言不可失,行不可虧。他籬莫越,他事莫知。他貧莫譏,他病莫欺。他財莫取,他色莫侵。他漶莫觸,他弱莫欺。他弓莫挽,他馬莫騎。……財能害己,必須畏之。酒能敗身,必須戒之。色能置害,必須遠之。忿能積惡,必須忍之。心能造惡,必須戒之。口能招禍,必須慎之。見人善事,必須贊之。見人惡事,必須掩之。鄰有災難,必須救之。見人打斗,必須諫之。意欲去處,即須審之。見人不是,即須教之。非是時流,即須避之。羅網之鳥,悔不高飛。吞鉤之魚,恨不忍饑。人生誤計,恨不三思。” 3.對子弟的日常禮節教導:“尊人之前,不得唾地。尊人賜酒,必須拜受。尊者賜肉,骨不與狗。尊者賜果,懷核在手。若也棄之,為禮大丑。對客之前,不得唾涕。憶而莫忘,終身無咎。” 4.對學習生活的教育:“小而學者,如日出之光;長而學者,如日中之光;老而學者,如日慕之光;老而不學,冥冥如夜行。”“勤是無價之寶,學是明月神珠。積財千萬,不如明解一經;良田千頃,不如薄藝隨軀。慎是護身之符,謙是百行之本。香餌之下,必有懸鉤之魚;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之者。” 《太公家教》作者云:“余乃生逢亂代,長值危時,望鄉失土,波道流離。只欲隱山居住,不能忍凍受饑……才輕德薄,不堪人師,徒消人食,浪費人衣。……以討其墳典,簡擇詩書,依注傍史,約禮時宜,為書卷助幼童兒,用傳于后。”就內容而言,上至道德觀念,下至日常行為,都有所涉及,既有大家熟知的傳統禮法觀念,也有滲透著個人體驗的處世之道。所以,盡管它的作者生平不顯達,甚至無法確知其姓名,《太公家教》“當是有唐村落間老校書為之,太公者,猶曾高祖之類,非謂濱之師臣,明矣”。但其出現之后,很快聞名于世,廣泛傳播。 晚唐社會禮法下移,普通家庭的道德禮法觀念進一步與仕宦家庭趨同,一些門第望族出身的人士,普遍認識到普通家庭禮法觀念的確立對國家穩定及社會秩序的重要性,也開始重視庶族家庭道德禮儀的形成和發展,如晚唐高門士族出身的盧弘宣,歷任朝廷及藩鎮官員,“患士庶人家祭無定儀,乃合十二家法,損益其當,次以為書”,既然普通庶族人家的“家祭定儀”,都是在士大夫家法禮儀基礎上取舍而來,二者當然一脈相承,說明了唐代禮法通過家庭教育發生下移,不同階層家庭的道德教化基本一致。 五、唐詩與家教 唐代詩歌發達,運用朗朗上口的詩歌形式表達家教,在當時特別流行。一般的片言只語不論,我們只談一些著名詩人的詩歌家教。 白居易的詩歌中頗多世俗內容,晚年也經常流露出他的父愛。如《遇物感興因示子弟》:“圣擇狂夫言,俗信老人語。我有老狂詞,聽之吾語汝。吾觀器用中,劍銳鋒多傷。吾觀形骸內,骨勁齒先亡。寄言處世者,不可苦剛強。龜性愚且善,鳩心鈍無惡。人賤拾支床,鶻欺擒暖腳。寄言立身者,不得全柔弱。彼固罹禍難,此未免憂患。于何保終吉,強弱剛柔間。上遵周孔訓,旁鑒老莊言。不唯鞭其后,亦要軛其先。”年及古稀而老病在身的詩人,感受到了世態冷酷,體悟到低調做人的必要,甚至主張儒道并用,因“吾觀器用中,劍銳鋒多傷。吾觀形骸內,骨勁齒先亡”。主張“上遵周孔訓,旁鑒老莊言”。既然是“示子弟”,人生經驗,就有了家教的意義。 大歷十才子之一的盧仝有《寄男抱孫》詩,則表達了另外一種情感:“下學偷功夫,新宅鋤藜莠。乘涼勸奴婢,園里耨蔥韭。遠籬編榆棘,近眼栽桃柳。引水灌竹中,蒲池種蓮藕。撈漉蛙蟆腳,莫遣生科斗。竹林吾最惜,新筍好看守。萬籜苞龍兒,攢迸溢林藪。吾眼恨不見,心腸痛如搊。宅錢都未還,債利日日厚。籜龍正稱冤,莫殺入汝口。丁寧囑托汝,汝活籜龍不。”“兩手莫破拳,一吻莫飲酒。莫學捕鳩鴿,莫學打雞狗。小時無大傷,習性防已后。頑發苦惱人,汝母必不受。任汝惱弟妹,任汝惱姨舅。姨舅非吾親,弟妹多老丑。莫惱添丁郎,淚子作面垢。莫引添丁郎,赫赤日里走。添丁郎小小,別吾來久久。脯脯不得吃,兄兄莫捻搜。他日吾歸來,家人若彈糾。一百放一下,打汝九十九。”對于仕宦不算太上心的盧仝,表達了一個最普通的家長對于兒孫安分守己、健康成長的期待。 李商隱《驕兒詩》充滿了對于孩子的期待,李商隱是懷才不遇的,他希望孩子能夠有出息:“袞師我驕兒,美秀乃無匹。文葆未周晬,固已知六七。四歲知名姓,眼不視梨栗。交朋頗窺觀,謂是丹穴物。前朝尚器貌,流品方第一。不然神仙姿,不爾燕鶴骨。安得此相謂,欲慰衰朽質。青春妍和月,朋戲渾甥侄。繞堂復穿林,沸若金鼎溢。門有長者來,造次請先出。客前問所須,含意下吐實。”對于孩子的活潑可愛,他是很開心的:“歸來學客面,闈敗秉爺笏。或謔張飛胡,或笑鄧艾吃。豪鷹毛崱屴,猛馬氣佶傈。截得青筼筜,騎走恣唐突。忽復學參軍,按聲喚蒼鶻。又復紗燈旁,稽首禮夜佛。仰鞭罥蛛網,俯首飲花蜜。欲爭蛺蝶輕,未謝柳絮疾。階前逢阿姊,六甲頗輸失。凝走弄香奩,拔脫金屈戌。抱持多反側,威怒不可律。曲躬牽窗網,衉唾拭琴漆。”他期待孩子將來鵬程萬里,不要像自己那么辛苦:“有時看臨書,挺立不動膝。古錦請裁衣,玉軸亦欲乞。請爺書春勝,春勝宜春日。芭蕉斜卷箋,辛夷低過筆。爺昔好讀書,懇苦自著述。憔悴欲四十,無肉畏蚤虱。兒慎勿學爺,讀書求甲乙。穰苴司馬法,張良黃石術。便為帝王師,不假更纖悉。況今西與北,羌戎正狂悖。誅赦兩未成,將養如痼疾。兒當速成大,探雛入虎穴。當為萬戶侯,勿守一經帙。”希望兒子將來封萬戶侯,勝過一書生。 著名詩人杜牧于會昌二年(842)給侄子阿宜寫了首詩《冬至日寄小侄阿宜詩》:夸贊他“今年始讀書,下口三五行”。“勤勤不自已,二十能文章。仕宦至公相,致君作堯湯。”“朝廷用文治,大開官職場。愿爾出門去,取官如驅羊”。杜牧對人生的態度顯然比李商隱樂觀很多。“愿爾一視后,讀書日日忙。一日讀十紙,一月讀一箱。”“吾兄苦好古,學問不可量。晝居府中治,夜歸書滿床。后貴有金玉,必不為汝藏。”城南杜氏是著名的望族:“我家公相家,劍佩嘗丁當。舊第開朱門,長安城中央。第中無一物,萬卷書滿堂。家集二百編,上下馳皇王。多是撫州寫,今來五紀強。尚可與爾讀,助爾為賢良。經書括根本,史書閱興亡。高摘屈宋艷,濃薰班馬香。李杜泛浩浩,韓柳摩蒼蒼。近者四君子,與古爭強梁。”由此可見,文人家族的家教內容與之不同。 當然,讀書做官是多數人的向往,王梵志就有類似的韻唱。王梵志是生活在唐朝前期的民間詩人,具體生平不詳。其《黃金未是寶》寫道:“黃金未是寶,學問勝珠珍。丈夫無伎藝,虛沾一世人。”打油詩《養子莫徒使》則說:“養子莫徒使,先教勤讀書。一朝乘駟馬,還得似相如。”王梵志的詩中有所謂“教誨詩”,就是類似《太公家教》之類的民間家教范本,如: 兄弟須和順,叔侄莫輕欺。 財物同箱柜,房中莫畜私。 夜眠須在后,起則每須先。 家中麩檢校,衣食莫令偏。 兄弟相憐愛,同生莫異居。 若人欲得別,此則是兵奴。 好事須相讓,惡事莫相推。 但能辨此意,禍去福招來。 昔日田真分,庭荊當即衰。 平章卻不異,其樹復還滋。 孔懷須敬重,同氣并連枝。 不見恒山鳥,孔子惡聞離。 兄弟寶難得,他人不可親。 但尋莊子語,手足斷難論。 這里談到兄弟、叔侄相處之道。家里的事情,利益好處要謙讓,艱苦辛勞莫要推。兄弟和睦,不要分家分田地。所有這些勸告,都道出了真正的家庭狀況,和睦生活也是家教的追求目標。通過詩歌來學習人生,在敦煌讀物中頗為不少。學仕郎翟奉達信筆涂鴉的詩句:“三端俱全大丈夫,六藝堂堂世上無。男兒不學讀詩賦,恰似肥菜根盡枯。”由此可見,民間百姓讀書識字中詩歌學習的發達。后唐薛彥俊的打油詩更道出了家教的味道:“重兒學業切殷勤、累習誠望德(得)人欽。但似如今常尋誦,意智逸出嚴金銀。不樂利閏(潤)應成道,君子煩道不憂貧。數季(年)讀誦何得曉,孝養師父求立身。” 六、小結 唐代家教的主要內容,與后世《弟子規》中的內容,沒有很大的差異,也就是說,中古時期的家教傳承,是經歷了千年以上的長久傳統敘事。但是,中古時期的家風確實有一個清晰的變化線索。魏晉時期,玄學熾盛,又有九品中正制為門閥的特權做底。世家大族的家法,不僅表現在修養上,而且也少不了放蕩。所謂王謝之流,并無足取。但是,他們有錢有閑,制定出了一套禮法門風,以婚喪嫁娶種的做派為標榜。也就是說魏晉風流最早不是恢復儒家的道德品格修煉,而是在放浪形骸之外,制定了一套禮儀規則。嵇康晚年教子嵇紹所體現的醒悟,顏之推在《顏氏家訓》中流露的自覺,都預示乃至顯示者士族家法內容的轉變。 唐朝人的家訓已經明白了很多類似道理。這有歷史的垂示,也有現實的教訓。賢相房杜乃至姚宋的子孫都不能繼承家業。房杜的兒子在永徽政治事件中被殺,姚宋的兒子都以貪腐受贓而被貶逐。這些賢相本人深得時君的信重,身后卻因子孫為人不淑而家業失墜。歷史的昭示與現實中的這些生動教訓,都促使一些家族注重家教,強調家訓,傳承家風。這才有李勣、李晟、穆寧、柳玭、李光顏兄弟等不同身份的仕宦家庭對于家教內容的相似取向。即忠孝傳家之外,特別強調個人品德操行的砥礪,為人處世低調,等等。于是,就有“至于孝慈、友悌、忠信、篤行,乃食之醢醬”,不可一日無之的感嘆。如同白居易的詩歌那樣,儒釋道的合流在家教家訓方面,也顯得自然圓融了。這種家教路徑的轉向,也為宋代社會文化打下了歷史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