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雙流區立格實驗學校數字資源開發和應用制度
[日期:2024-10-15] | 作者:信息技術 次瀏覽 | [字體:大 中 小]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數字資源的使用,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保障學校數字資源的合理、有效利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信息化政策,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我校全體教職工和學生,以及所有使用學校數字資源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 學校數字資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電子教材、教學課件、在線課程、教學平臺、教學資源庫等。
第二章 數字資源使用原則
第四條 學校數字資源的使用應遵循以下原則:
1.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 合理、節約、高效原則;
3. 保障知識產權原則;
4. 安全、可靠、保密原則。
第三章 數字資源使用權限與范圍
第五條 教職工使用數字資源:
1. 教職工有權查閱、下載、使用學校提供的數字資源,用于教育教學、科研、培訓等工作;
2. 教職工在使用數字資源時,應尊重知識產權,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權、商標權等合法權益;
3. 教職工不得將學校數字資源用于商業用途。
第六條 學生使用數字資源:
1. 學生有權查閱、下載、使用學校提供的數字資源,用于學習、研究等活動;
2. 學生在使用數字資源時,應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得濫用、破壞數字資源;
3. 學生不得將學校數字資源用于非法用途。
第四章 數字資源使用管理
第七條 學校成立數字資源管理小組,負責學校數字資源的規劃、建設、維護和管理。
第八條 數字資源管理小組的主要職責:
1. 制定學校數字資源建設規劃,組織實施數字資源建設工作;
2. 建立健全數字資源管理制度,規范數字資源使用;
3. 監督檢查數字資源使用情況,確保數字資源安全、可靠、保密;
4. 對違反數字資源使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理。
第九條 數字資源使用管理措施:
1. 建立數字資源使用登記制度,記錄數字資源使用情況;
2. 定期對數字資源進行審核,確保數字資源質量;
3. 加強數字資源安全管理,防止數字資源泄露、丟失、損壞;
4. 對違反數字資源使用規定的行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第五章 獎勵與處罰
第十條 對在數字資源使用中表現突出的教師和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一條 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停止使用數字資源等處罰;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由學校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成都市雙流區立格實驗學校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