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3-12] | 作者:音樂組 次瀏覽 | [字體:大 中 小] |
2025年3月3日星期一,音樂組在辦公室進行了本學期第4周教研會,本期的教研活動主題是——《小學音樂教學方法——講授法》。
音樂教學方法是指在音樂教學過程中,為了達到預定的教學目標,實現一定的教學任務而采取的教學手段和教學途徑,它包括教師的“教”和學生的“學”兩個方面。
小學音樂教學方法很多,從教學內容來劃分,有唱歌教學法、欣賞教學法、器樂教學法、識譜教學法。以不同教育體系論,著名音樂教育家創立的音樂教學方法有:奧爾夫教學法、柯達依教學法、鈴木教學法等。下面將從人類認識事物、獲取知識的一般規律出發,結合音樂審美的特殊規律,提出以下七種音樂教學方法。
一、講授法
講授法是指教師通過口頭語言并結合板書向學生傳授知識的一種教學方法,它包括講述、講解、講讀、講演等形式。在音樂教學中運用較多的是講述和講解。講述就是對某種人物、某件事情或某種事物進行敘達或描繪,如講述與音樂作品有關的音樂故事,介紹某位音樂家;講解是指對某種概念、原理進行解釋、論證,如講解各種音符的名稱和時值,講解某首作品的曲式結構。在運用講授法時應做到下列四個方面。
1.語言生動、描述形象、富有童趣
2.語言精練、概念準確、條理清楚
3.由淺人深、重點突出、層次分明
4.板書規范、富有美感、簡單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