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名優方案
[日期:2017-09-25] | 作者:行政辦 1474 次瀏覽 | [字體:大 中 小] |
雙流中學實驗學校名優教師評選
試 行 意 見
校級名優教師評選,是雙中實驗學校進一步推進“名師”工程建設,提高教師整體素質的重大舉措,也是實驗學校進一步貫徹落實縣教育局“三名”工程建設相關文件精神的具體體現。為鼓勵教師在教育、教學、科研等方面脫穎而出,鼓勵教師向專業化、現代化發展,根據《雙流中學名優教師評選意見》制定此評選試行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指導思想:“四化”——充分調動教師自主發展的積極性,鼓勵教師走向現代化、創新化、規范化、人本化;
2.評選原則:四個傾斜——向任課教師和班主任傾斜,向工作量大質優者傾斜,向專業化程度高的崗位傾斜,向創新型和優秀成果獲得者傾斜。
二、評選條件
定性的必備條件
1.貫徹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2.在學生問卷調查中得優率較高,熱愛學生,了解學生;不歧視、諷刺、體罰學生;建立民主、平等、親密的師生關系;
3.奉公守法,遵章守紀;熱愛學校,關心集體;能與同事友好合作,與家長、社會緊密配合,共同教育學生;
4.班主任能按《班主任工作手冊》和學校有關規定做好班務工作,所帶班級班風正,學風濃,是社會、學校、家長、學生公認的優秀班主任;所帶班級學生組織健全,建立常規并認真落實,學生組織工作積極、主動,學生干部發揮作用好;
5.能按《教學工作手冊》做好所任班級的教學工作,能在教學中出色貫徹新課程理念;認真遵守學校課堂教學常規,教學成績突出;
6.積極投身學校教育科研,積極參加國家、省、市、縣、校五級課題研究;
7.能夠按學校安排和《“導師”結對工作手冊》要求培養指導青年教師,培養指導青年教師效果好;
定量的選擇條件(以下定量條件多項獲得者及較高級別獲得者優先)
1.近五年,在雙中實驗學校教育教學崗位上獲得縣級及其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榮譽稱號,或者在原學校獲得市級及其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榮譽稱號的任課教師;
2.近五年,參與或主持的教育科研成果,獲國家、省、市、縣、校承認或表彰的任課教師;
3.近三年,所任班級被縣級及其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評為先進班集體的任課教師;
4.近三年,所任畢業班教學工作,其升學考試成績優生率、平均分在當年同年級同學科中名列全縣前茅的任課教師;
5.近一年,組織特長培訓,集體項目參賽獲縣級及其以上獎勵的任課教師或輔導學生參加學科競賽獲縣級及其以上獎勵的任課教師;
6.近一年,自己撰寫的專業論文獲市級及其以上的教學業務主管部門(教科所、教育學會)獎勵或在縣級及其以上學術會上交流的任課教師;
7.近三年,參加省、市、縣、校賽課獲獎的任課教師;課件或其它與教學有關制作獲縣級以上獎勵的任課教師。
一票否決條件
1.學校中層副職及以上干部;
2.在編不在崗的任課教師;
3.有《雙流中學全員聘任制暫行辦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任課教師;
4.在雙中實驗學校教育、教學崗位上工作不滿三年的任課教師;
5.近三年在雙中實驗學校教育教學崗位上未執教過一屆畢業班。
二、破格條件
在雙流中學實驗學校工作滿一年但不滿三年或未執教一屆畢業班的任課教師,經學校考核,教育教學業績特別突出,在社會、家長、學生中知名度較高者,可破格推薦參評。
三、評選程序及辦法
1.程序:本人申請——年級組復核材料——行政辦、教務處審查材料——公示——行政會研究批準。
2.辦法:①校級“名優”教師評選名額由行政會當年確定。符合評選條件的教師都可以參評。②校級“名優”教師每學年九月評選一次,評選結果榜示結束,學校舉行隆重的頒獎大會,為校級“名優”教師頒發證書。
四、獎勵
1.名優教師獎勵分三個等級:一等獎130元/月,二等獎110元/月,三等獎90元/月;
2.獎金從學校公布之日的下一個月起執行,執行時間為一年(12月)。
雙流中學實驗實驗學校
二00三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