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流縣教育局關于印發《雙流縣教育局深化教育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4-05-27] | 作者:行政辦 3116 次瀏覽 | [字體:大 中 小] |
雙流縣教育局文件
雙教函〔2014〕106號
各級各類中小學、幼兒園和中等職業學校:
《雙流縣教育局深化教育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已經局黨組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學校、幼兒園認真對照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扎實開展工作。
雙流縣教育局
2014年5月14日
雙流縣教育局
深化教育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雙流縣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工》(雙委發〔2014〕24號),為圓滿完成縣委、縣政府2014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牽頭工作任務,進一步加強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范圍和治理內容
(一)治理范圍
全縣各級各類中小學、幼兒園和中等職業學校。
(二)治理內容
1、加強擇校亂收費治理。公辦幼兒園、義務教育段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家長收取擇校費和與入園、入學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園)費、教育成本補償等費用。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必須嚴格執行“三限”的有關政策規定。
責任領導:鐘鑑
責任科室:紀檢監察科、教育科
責任人:王建中、廖冬梅
2、加強有償補課治理。各級各類幼兒園不得以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后培訓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家長在保教費外另行收取費用,不得以和社會力量辦學機構聯合辦學、實施特色課程等名義收費。嚴禁中小學違規補課、有償補課或與校外機構合作舉辦有償補習班。嚴禁公辦中小學教師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嚴禁將公共教育資源出租或出借給民辦培訓機構(學校)辦班。
責任領導:鐘鑑
責任科室:教育科、紀檢監察科、德育科、計財科
責任人:廖冬梅、王建中、賴玲、駱勤學
3、加強對中小學教輔材料的監管。教輔材料堅持自愿購買和無償代購的原則,嚴禁進校推銷和強制購買。學校、教師不得提供《成都市2012—2013學年中小學教輔材料推薦目錄》以外的教輔材料代購服務。
責任領導:傅云昌
責任科室:教育科
責任人:廖冬梅
4、加強對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監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嚴格遵守《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成都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管費管理的通知》規定,堅持自愿和非營利原則,據實收取,據實結算。嚴禁強制收取或從中牟利,嚴禁通過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等形式強制服務、強行收費。嚴禁商業機構進校園進行針對學生或家長的營銷,嚴禁學校和教師參與商業營銷。非義務教育段學校不得擠占挪用代收的課本費、作業本費。每學期末應與學生進行結算,余額必須退還學生。
責任領導:劉平
責任科室:計財科、紀檢監察科
責任人:駱勤學、王建中
5、加強對民辦學校收費的監管。民辦學校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嚴禁提高標準、巧立名目亂收費。
責任領導:王金萍
責任科室:行政許可科、紀檢監察科
責任人:周向海、王建中
6、加強對學校收費資金的監管。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
責任領導:劉平
責任科室:計財科、支付中心
責任人:駱勤學、李辰聰
7、規范招生行為。義務教育學校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不得以任何名義舉行小升初考試并收取費用;嚴格捐資助學管理,捐資助學不得與學生入學掛鉤;中職招生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堅決杜絕買賣生源行為,嚴禁教師在向中職學校推薦學生中謀利。
責任領導:傅云昌
責任科室:教育科
責任人:廖冬梅
8、加強對學校維修建設的監管。學校維修建設必須經集體研究決定,嚴格報批程序,嚴格執行有關管理制度。
責任領導:劉平
責任科室:計財科、紀檢監察科
責任人:駱勤學、王建中
9、加強對學校設備招標采購的監管。凡納入政府采購范圍內的設備購置,經局黨組審批同意后,按政府采購的規范程序辦理,堅決杜絕不辦手續,或先購置后辦手續,以及負債購置等行為的發生。
責任領導:王金萍
責任科室:教儀站
責任人:郭敬彬
10、加強學生在校就餐的監管。堅持學生自愿在校就餐,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在校就餐。學生食堂不得以贏利為目的,飯菜質量符合要求。
責任領導:孫靜
責任科室:安全管理科
責任人:湯錫波
11、加強對學生購買校服的監管。廣泛宣傳提倡學生統一著裝的意義,堅持學生及家長自愿購買校服,嚴禁教師從中謀利。
責任領導:王金萍
責任科室:德育科、紀檢監察科
責任人:賴玲、王建中
二、時間步驟和方法
專項治理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采取自查自糾與監督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部署啟動階段(5月15日—5月25日)
1、制定工作方案,及時傳達工作要求,結合縣紀委對教育行風的專項檢查,在全縣教育系統進一步提高對依法辦學、規范辦學行為的認識,抓好深化教育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思想動員。
2、縣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組,由局黨組書記、局長劉偉任組長,黨組副書記、黨委書記鐘鑑任常務副組長,黨組成員、副局長傅云昌、王金萍、劉平、孫靜為副組長,辦公室、人事科、計財科、教育科、督導室、安全科、德育科、紀檢監察科負責人為成員的深化教育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紀檢監察科負責具體工作。
(二)全面實施階段(5月26日—8月31日)
1、全面自查。各學校要組織開展自查自糾,自查面要達到100%。
2、重點抽查。根據各學校自查自糾情況進行督查,專項督查面不低于50%。
3、問題整改。各學校要對自查和重點抽查發現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
(三)檢查評估階段(9月1日—10月31日)
各學校要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形成工作報告,于9月20日前交紀檢監察科。縣教育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學校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評估,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和評價。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要高度重視教育系統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堅決克服畏難情緒,深入推進專項治理工作,規范辦學行為,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加強領導。各學校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組織機構,加強組織領導,務求實效。
(三)精心組織。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認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組織,扎扎實實搞好自查自糾工作,對自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全面整改到位,堅決杜絕走過場、敷衍塞責行為。
(四)嚴明紀律。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學校,一經發現,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五)建章立制。針對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尤其是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各學校要深入研究分析,要將專項治理與懲治預防腐敗體系緊密結合起來,與加強行風建設緊密結合起來,與推進教育改革緊密結合起來,建立科學、管用、有效的工作制度和長效機制。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通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政策宣傳、法制宣傳、紀律教育、警示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
雙流縣教育局辦公室 2014年5月1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