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成都市教育局關于開展2019年度成都市教育科研規劃課題申報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5-22] | 作者:教科室 1914 次瀏覽 | [字體:大 中 小] |
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基層治理和社會事業局,各區(市) 縣教育局,市屬高校,直屬(直管)學校(單位):
現將2019年度成都市教育科研規劃重點課題、一般課題和專項課題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市重大決策部署,深入學習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切實發揮教育科研課題的示范引導作用,推進成都教育改革的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和方法創新,重點圍繞教育領域的熱點難點問題和前沿問題開展理論和實踐研究,努力為“優教成都”建設提供決策參考和理論支撐, 貢獻實踐樣本和典型案例。
二、申報對象
本市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市屬高校、教育文化培訓機構等)、教研培機構、教育技術管理機構(電教館)、教育行政部門、其他集體組織(包括學會、協會、專委會、年級組、教研組、社團等) 以及個人,均可按規定申報成都市教育科研規劃課題。其中:
(一)名師專項課題負責人應具有成都市學科帶頭人及以上專家稱號;重點課題、一般課題和其他專項課題負責人應具有副高級以上(包括中學高級教師、副教授、高級講師)職稱,或者由1名正高級職稱或者2名副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
(二)主研人員的前五名(含課題負責人)每人限報1個課題。課題申請人、負責人、第一主研應是同一人。
(三)課題負責人和主研人員必須切實承擔相關的實質性研究工作;僅從事組織管理、提供咨詢意見、保障物質條件或進行其他輔助工作者不得作為主研人員。
(四)課題負責人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得申報:1.作為負責人承擔成都市教育科研課題尚未結題;2.承擔成都市教育科研課題后因弄虛作假、未按計劃開展研究等原因被取消,未滿兩年。
三、申報名額
(一)重點課題、一般課題采用限額申報方式,其中:各區
(市)縣8項,市直屬單位及市屬高校3項,直屬(直管)學校1-3項(如課題負責人已有在研市級課題未結題,則本年度暫停申報)。
(二)專項課題不受名額限制。
四、申報辦法
(一)推薦程序
課題申報人需認真填寫《成都市教育科研課題申請·評審書》
(一式三份)(見附件2)、《2019年度成都市教育科研課題申報匯總表》(1份)(見附件3)。
各區(市)縣、直屬(直管)單位(學校)科研管理部門初審后于2019年5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包括紙質材料和電子材料
)報送成都市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報送材料及要求
申報材料由區(市)縣統一報送。紙質材料報送至成都市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地址:成都市青羊區東馬棚街1號成都市教育科學研究院教育改革發展研究所科研室;電子材料先報送至雙流研培中心理論室2381199454@qq.com。
五、評審辦法
(一)市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進行立項評審,采用網上評審與現場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除名師專項課題不需答辯外,其余課題均需參加答辯,答辯要求、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市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根據評審結果推薦本年度重點課題20項以內、一般課題70項以內、專項課題(除名師課題) 50項以內,報市教育局審定并公示無異議后發布立項通知。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易恩13658093028 雷婕15680983769
附件:1.2019年成都市教育科研規劃課題選題指南
2.成都市教育科研規劃課題申請·評審書
3.2019 年度成都市教育科研規劃課題申報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