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工作已完成
[日期:2014-05-09] | 作者:admin 1969 次瀏覽 | [字體:大 中 小] |
深入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和《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的有關規定,督促合作辦學者依法依規辦學,切實提高中外合作辦學的質量和水平,根據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工作方案,教育部于2013年初啟動了中外合作辦學(本科以上層次)評估工作,現已順利完成。
此次評估以臨近辦學期限的機構和項目為主,共涉及北京、上海等24個省市143個辦學單位的346個機構和項目。此次評估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強調辦學自律,以辦學單位自我評價為工作基礎;二是吸引社會監督,以辦學信息網上公示為可靠保障;三是堅持多元評價,推動以同行專家網絡評價為主,辦學單位聲譽調查和學生滿意度調查為補充的評價體系,營造了辦學者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相結合的中外合作辦學管理機制和良好發展氛圍。在自我評價階段,有38個項目不再延期辦學申請退出評估,并提出停止相關辦學活動。在網上公示期間,全國共有43382人參與網上公示評價,信息真實或基本真實評價率達到99.06%。
從評估結果來看,參評的機構和項目合格率達到了83%,有條件合格率為14%,不合格率為3%,基本反映了目前中外合作辦學的實際情況,有關辦學單位能夠按照國家政策和要求,積極引進優質教育資源,提高教育質量和水平,也不同程度地滿足了人民群眾多樣化的教育需求。
下一步,教育部將依據評估結果,對存在問題的有關項目和機構進行監督處罰。對評估結果為有條件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并于一年后參加再評估;對評估為不合格的,依據《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的有關規定,不予延期,停止招生,待在校學生畢業后停止辦學活動,穩妥做好善后工作。同時,在2013年的評估中還發現,一些辦學單位無視核定的辦學規模或招生計劃,擅自擴招,致使教育教學質量難以保障,學生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影響了中外合作辦學的健康發展。其中,四所高校的合作辦學項目違規超規模(計劃)招生情況尤其嚴重,分別是:天津理工大學舉辦的工商管理專業本科教育合作辦學項目、河南工業大學舉辦的會計學專業本科教育合作辦學項目、吉林財經大學舉辦的會計學專業本科教育合作辦學項目、黑河學院舉辦的俄語專業本科教育合作辦學項目。
依據《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及其實施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教育部將對上述4個及其他違規超規模招生的項目和機構,分別采取責令限期整改,以及減少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等處理措施。
今后,教育部將進一步總結經驗,加強監督和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外合作辦學定期評估制度,不斷提高中外合作辦學教育教學質量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來源: 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