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流區黨內組織生活十項制度
[日期:2016-04-21] | 作者:dangwu 3405 次瀏覽 | [字體:大 中 小] |
一、黨員“固定活動日”制度
(一)活動時間。每月28日為全區的“黨員固定活動日”(若遇節假日可提前或順延一天),每次活動一般不少于半天。
(二)活動對象。所有黨員、預備黨員都應參加本支部的黨員活動,要注意吸收入黨積極分子參加活動。各基層黨支部的黨員活動率要保持在80%以上。
(三)活動方式。黨員“固定活動日”開展活動一般以黨支部為單位進行組織,也可以黨委或黨總支為單位組織。活動日可以集中進行,也可以通過網絡、QQ群、微信群、短信等平臺開展活動。
(四)活動內容。黨員“固定活動日”活動內容除重要時期由鎮(街道)黨(工)委、區級部門黨組織統一確定外,其余由各基層黨組織結合實際自主確定一項或幾項內容,以每月一主題的形式統一組織實施。黨日活動的主要內容:召開黨的會議,研究黨的工作,進行黨的教育,學習黨的知識,開展組織生活,處理黨務工作等,要結合單位實際,注意特色創新。活動前一周,下級黨支部需向上級黨組織報告活動日計劃,上級黨組織要加強領導,確保黨員“固定活動日”取得實效。
二、“三會一課”制度
(一)支部黨員大會
1.會議召開時間。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1次,會議由支部委員會召集、主持。會議議題由支部委員會根據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確定,黨員大會的內容由支部委員會在會前2-3天通知黨員。一般需要有本支部半數以上的黨員參加方為有效,對于選舉、發展黨員、黨員轉正等重大議題,參加人數不少于4/5。大會決議必須經應到會正式黨員的半數以上通過方能有效。
2.會議主要內容。一是傳達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批示,討論、制定貫徹落實措施。二是討論和決定本支部的重大問題。三是聽取和審查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四是選舉新的支部委員會,增補或撤銷支部委員。五是討論發展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六是提出對黨員的獎勵和處分意見,決定職權范圍內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七是其他重要事項。
3.會議一般程序
(1)會前階段。一是確定好議題,議題根據工作需要確定,中心突出,主題要明確。二是會前3-5天將黨員大會的內容、時間和要求通知全體黨員,以便黨員在會上充分發表意見。三是準備好預案,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重大問題,一般應由支委會先行討論研究,并提出供支部黨員大會討論的決議或決定的意見和方案,以便于支部黨員大會展開討論并做出決定。
(2)開會階段。一是統計到會人數,一般由支部組織委員統計到會人數。二是支部書記主持會議,宣布開會,并提出議題。三是展開討論,黨員發表個人意見。四是書記歸納多數人的意見,并據此修訂、補充預案。五是形成決議,需要對議題形成決議時,書記提請與會黨員表決,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決議。六是組織委員統計并宣布表決結果,記入會議記錄。七是宣布閉會。
(二)支部委員會
1.召開時間。支部委員會至少每月召開1次,根據需要也可隨時召開。參加人員為支部委員,必要時可召開支委擴大會議,吸收黨小組長和有關黨員干部參加。由支部書記召集并主持。
2.會議內容。一是討論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支部大會決議的方法、步驟、措施,并組織落實。二是研究日常的黨員管理、發展黨員、黨員教育等各項工作。三是分析黨員、群眾的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四是討論支部的自身建設情況,及時向黨員大會報告工作。五是掌握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工作中的問題,及時給予指導。六是其他需要支部委員會討論研究的問題。
3.會議一般程序。一是支部書記與有關委員通氣,確定議題和開會時間,并提前1-2天通知支部委員,讓大家提前做好準備。二是宣布開會。首先統計到會人數,記錄人員開始記錄。三是宣布議題。支部書記向與會同志講明議題和討論要求。四是開展討論。支部委員圍繞議題充分發表意見。五是適時歸納。支部書記在各委員充分發表意見后,歸納大家的意見。六是進行表決,形成決議。七是明確分工。支部書記對具體落實支委會的決議或決定要做的工作進行分工。八是整理支部委員會記錄,存檔備查。
(三)黨小組會
1.黨小組的劃分。黨小組劃分一般根據黨員數量多少、工作需要和黨員分布情況來決定。盡量同行政、生產、教學、業緣、趣緣、地緣、樓棟、院落等相一致。黨小組人數不少于3人,如不足3人,可同黨員較少、工作性質相近、聯系方便的行政、生產、教學組織的黨員合編在一個黨小組內。支部黨員人數較少,黨員的工作崗位比較集中,活動比較方便,也可以不再劃分黨小組。
2.召開時間。黨小組會每月至少召開1次,參加人員為黨小組成員,會議由黨小組組長主持。會議議題一般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和黨支部的近期工作,結合本小組的實際情況確定,每次解決1至2個問題。
3.會議主要內容。一般要圍繞黨的中心工作,根據當前形勢任務的要求和黨員的實際情況來確定。一是根據上級部署,組織黨員進行學習。二是研究如何貫徹執行支部的決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三是黨員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開展黨性分析。四是分析群眾的思想情況,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五是研究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協助支部接收新黨員。六是協助支部做好民主評議黨員和黨員鑒定工作,討論對違紀黨員的紀律處分。七是按照支部的統一安排,醞釀支部委員候選人和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改選黨小組長。八是其他需要黨小組會討論或落實的問題。
4.會議一般程序。會前,黨小組長應與支部書記和有關委員溝通情況,共同商定會議內容和會議形式以及應注意的問題。并把會議相關事宜事先通知到每個黨員。會中,黨小組長要認真掌握中心議題,善于啟發引導,提高組織生活會質量,并針對提出來的問題,認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四)黨課制度
黨課每季度組織1次,參加人員為支部全體黨員,一般由黨支部書記主持。主要形式可包括課堂講授、座談討論、體驗、對話交流、現代電化教學、情景互動等形式。內容一般包括:黨章,黨的基本知識,黨的基本理論,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科技文化知識等。黨課的內容要注意系統性,要針對黨員一定時期的思想傾向和共性問題加以確定。黨課教員一般由同級黨組織中擔任一定領導職務的黨員干部或先進黨員擔任,也可以聘請上級黨組織的黨員領導干部兼任,或聘請學校老師、有關專家、學者兼任。區級各部門、鎮(街道)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講黨課,區級各部門領導干部每年要對其分管的黨組織黨員或者科室黨員至少講1次黨課,各鎮(街道)黨(工)委書記每年對鎮(街道)黨員、村(社區)黨員干部至少講1次黨課,駐村(社區)領導干部每年對所駐村(社區)黨員至少講1次黨課。
三、專題組織生活會制度
(一)召開時間。專題組織生活會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上半年一般在6月底前召開,下半年一般在12月底前召開,也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二)參加人員。參加人員為本支部全體黨員,并邀請部分群眾代表參加,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黨員,由本人寫出書面發言材料,委托或由黨組織指定其他黨員代為發言。黨員領導干部要參加所在支部的專題組織生活會。
(三)會議形式。專題組織生活會以黨支部為單位召開,人數較多的可以黨小組為單位進行。會議由黨組織負責人主持,并安排專人作好記錄。
(四)會議內容。專題組織生活會的中心內容是組織全體黨員交流思想、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查找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五)基本程序
1.做好會前準備。黨支部要提前與上級黨組織溝通情況,聽取對開好組織生活會的意見;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確定會議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廣泛開展談心活動,了解本支部每個黨員的思想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同時,組織黨員與黨員之間、黨員與群眾之間開展談心活動,互相征求意見,找出問題和不足;黨支部中有領導干部黨員的,應事先征求黨內外同志對他的意見,并在會前反饋給本人;將開會的時間、地點提前2-3天通知本支部黨員,以便黨員安排好工作和其他事宜,保證按時參加會議。
2.組織引導黨員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要引導黨員聯系思想實際,認真檢查自己的工作、學習、生活情況,檢查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支部決議的情況,檢查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情況。注意不要把組織生活會開成不聯系思想實際而泛泛談工作的工作匯報會。支部書記應率先垂范,帶頭發言,以保證組織生活會的質量。每個黨員在做完自我批評之后,支部書記要發動大家幫助他“畫個像”,即這個黨員到底怎么樣,優點是什么,缺點是什么,要客觀地、全面地指出來,使大家的意見真正符合其本人的實際,防止把組織生活會開成單純的自我小結會。對問題比較多的黨員進行重點剖析,既解決重點黨員的問題,同時又教育大家。
3.做好會后工作。組織生活會后,黨支部要根據會上提出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認真加以解決。對會上受觸動較大的黨員,會后要找其談話,聽取意見,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放下包袱,正確對待同志的批評意見,改正自己的缺點和錯誤。要向上級黨組織匯報會議召開情況,請求上級黨組織的指示。
四、報告工作制度
(一)支部委員會向支部黨員大會報告工作
1.報告時間。一般每季度或半年1次,也可以在一個工作階段結束時進行。
2.報告人。支部委員會向支部黨員大會報告工作,報告人通常是支部書記,也可以由副書記或委員擔任。
3.報告內容。檢查總結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完成各項任務的情況、檢查總結黨支部自身建設的情況、提出下一階段的工作意見等。
(二)村(社區)黨組織定期聽取村級其他組織工作報告
始終堅持黨對村(社區)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村(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確保基層治理正確方向。村(社區)黨組織每季度至少聽取1次村(居)民委員會、村(居)民議事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報告,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五、思想匯報制度
(一)主要內容。一是黨員本人對黨的性質、綱領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認識,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的體會。二是貫徹執行黨的決議和交給的任務,履行黨員義務和行使黨員權利過程中的情況和問題。三是群眾對黨組織的意見或建議,群眾的要求和呼聲等。四是參加組織活動的體會和收獲,對一些重大問題或某一重要事件的認識過程等。五是黨員本人日常學習和日常表現情況以及家庭發生的重大事項。六是在日常工作中落實廉政準則情況。七是黨員認為應向組織說明或反映的其他情況。
(二)形式和要求。一是黨員匯報一般采用書面或者口頭方式,可以在組織生活會上匯報,也可以采取個別談心聽取匯報的方式。要做到講真話,道實情,不隱不諱。二是定期匯報每年不少于1次,不定期匯報可隨時進行,預備黨員轉正前主動向黨組織匯報思想不少于1次。三是黨員外出時間較長的,至少每季度采取書面形式向黨組織匯報自己思想和工作情況1次。四是黨組織領導成員聽取黨員匯報應不拘形式,善于傾聽,做好引導,并在當時或事后作出記錄,定期向黨組織匯報。
(三)對黨員思想匯報的處理
根據匯報和反映的思想工作問題,黨組織要認真分析研究核實,歸納分析。屬于黨員個人情況的,及時召開支委會進行研究解決,做好思想幫扶;支部工作或者黨員隊伍普遍存在的問題,及時召開黨員大會進行研究討論,同時報請上級黨組織指導幫助處理;其他重大問題及時報請上級黨組織解決處理。對于涉及到不宜公開或者個人隱私的問題,黨組織要按照保密規定做好保密工作。
六、黨性定期分析制度
(一)黨性分析原則。開展黨員黨性定期分析應堅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為主,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的原則。通過建立黨員黨性定期分析制度,切實嚴格黨內生活,增強黨員意識,提高黨性修養,純潔黨員隊伍,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二)黨性分析時間。黨員黨性定期分析每年進行1次,可結合“七一”紀念活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開展,也可以與專題組織生活會合并進行,具體時間由各支部確定。黨員黨性定期分析由各黨支部組織全體黨員參加。
(三)黨性分析主要內容。個人黨性分析應對照黨章規定的黨員基本要求,重點從理想信念、宗旨意識、政治紀律、政治規矩、遵章守紀、廉潔自律、工作作風等方面深入剖析存在的問題及其根源。
(四)黨性分析方法步驟
1.思想動員。組織黨員集中學習黨章,明確開展黨性分析工作的重要意義,為對照檢查、自我剖析、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做好思想準備。
2.征求意見。黨支部通過發放征求意見表、設置意見箱、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廣泛征求群眾對黨員的意見和建議,并認真歸納梳理,如實向黨員本人反饋。
3.談心交心。黨員領導干部與普通黨員之間、普通黨員相互之間開展談心交心,黨員領導干部與普通黨員談心面要達到1/3以上。通過廣泛談心,達到溝通思想、找準問題、形成共識、增進團結的目的。
4.撰寫黨性分析材料。黨員要對照黨章的規定和黨員保持先進性的具體要求,查找自身不足和存在的突出問題,結合征求意見的情況,認真撰寫黨性分析材料。黨性分析材料的主要內容為:查擺存在的主要問題、剖析思想根源、明確努力方向。
5.召開黨性分析會議。黨支部召開黨性分析會議,組織黨員逐個進行黨性分析,黨員之間相互進行評議,開展批評。因特殊情況不能參會的黨員,由本人寫出書面黨性分析材料,委托或黨支部指定其他黨員代作黨性分析,會后,黨支部要及時向黨員本人反饋評議意見。年老體弱沒有書寫能力的黨員,經黨支部同意可以口頭方式進行黨性分析。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以普通黨員身份自覺參加黨性分析會議。黨員人數較多的黨支部,可以黨小組為單位開展黨性分析。
6.提出黨性分析意見。黨性分析會后,黨支部要召開支委會,根據黨員的一貫表現、黨性分析情況和群眾意見,對每個黨員提出初步的分析意見,征求本人意見后,形成正式的組織意見。
7.制定整改措施。黨支部指導每個黨員根據黨性分析中查擺出來的突出問題,認真制定切合實際的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諾,并在思想匯報、次年黨性分析等活動中對整改承諾情況進行回應。
8.通報分析情況。黨支部采取適當的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向黨員和群眾通報每名黨員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措施等有關情況。
9.上報備案。黨性分析結束后,黨支部要寫出專題報告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10.其他事項。黨員對評議意見有異議時,黨支部應調查核實。黨性分析的有關材料,由黨支部存檔備查。
七、民主評議制度
(一)評議時間。民主評議以支部為單位進行,原則上每年進行1次,一般在年底進行民主評議。
(二)評議對象及檔次。民主評議分為民主評議黨組織和民主評議黨員。民主評議黨組織評議結果分為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3個檔次。民主評議黨員評議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3個檔次。
(三)評議內容。民主評議黨組織的內容主要包括: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圍繞中心工作抓黨建的情況;貫徹民主集中制的情況;保障黨員權利,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情況;黨組織班子成員團結協作,勤政廉潔、公道正派的情況;密切聯系群眾,做好干部黨員思想政治工作情況;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和“三會一課”制度執行情況;在黨組織的各種活動中,黨組織作用發揮情況。民主評議黨員的內容包括:是否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能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把實現現階段的共同理想同腳踏實地做好本職工作結合起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否堅決貫徹執行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為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作出貢獻;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維護改革的大局,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是否切實地執行黨的決議,嚴守黨紀、政紀、國法,堅決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密切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疾苦,艱苦奮斗、廉潔奉公,在個人利益同黨和人民的利益發生矛盾時,自覺地犧牲個人利益;上級黨組織明確的其他評議內容。
(四)評議程序
1. 學習教育。組織學習《黨章》和中央、省委、市委、區委有關文件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讓所有黨員搞清楚黨員的條件和標準,搞清楚民主評議工作的目的和方法。
2. 通報情況。支部書記對一年來黨支部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匯報,通報黨組織班子思想政治、工作業績、黨風廉政建設等情況,聽取黨員群眾的批評意見和工作建議。
3. 黨員自評。每名黨員對照黨員標準和評議內容,聯系個人思想和工作實際,實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評價,肯定成績,找準問題,在是否合格上進行自我認定。
4. 黨員互評。黨員之間要互相進行評議,擺問題、提意見,講真話、說實話,但嚴禁搞人身攻擊。
5. 民主測評。采取填寫測評表的方式,對黨組織和黨員進行投票測評。村(社區)、執法監管部門和窗口單位、服務行業等基層黨組織,可邀請群眾代表、服務對象參加民主測評。黨員人數較多的基層黨支部,個人自評、黨員互評也可分黨小組進行。原則上民主測評應集中進行。
6.組織鑒定。支部委員會根據平時了解掌握的情況、結合黨員群眾對每個黨員的評價和反映意見,對民主測評的結果進行實事求是的綜合分析,形成組織意見,轉告黨員本人,向支部大會報告。對需要核實的情況,要進一步深入調查核實。
7.表揚或組織處理。經過民主評議,對一致公認表現好、模范作用突出的黨員,由黨組織通過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表揚,并作為“七一”表彰的重要依據。對評議中揭露的違法亂紀問題,要認真查實,嚴肅處理。經評議認為不合格的黨員,支部委員會應區別不同情況,對不合格黨員提出限期改正、勸退或除名3種處置意見,經黨支部調查研究屬實、黨委預審同意后提交支部大會進行表決,表決同意后對不合格黨員不申訴或對不合格黨員本人申訴進行核實之后,基層黨支部在表決通過后5日內上報有關調查材料。對作出限期改正處置的,由黨支部逐級報鎮(街道)黨(工)委或區直機關工委審批后報區委組織部備案;對作出勸退、除名處置的,由黨支部逐級報經鎮(街道)黨(工)委或區直機關工委研究審批后,報區委組織部審查批準。基層黨組織要將民主評議黨員的情況及時記入《中國共產黨黨員證》和《中國共產黨黨員民主評議記載表》。對不滿意票較多的基層黨組織,要研究提出具體措施和意見,切實加以整改。
八、談心談話制度
暢通組織與黨員干部雙向溝通渠道,激發黨員干部干事創業活力,在領導、黨員干部之間逐級開展談心談話活動。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區級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與班子成員之間談心每半年不少于1次;鎮(街道)、區級部門領導班子成員與分管科室負責同志談心每季度不少于1次;科室長與所屬科室同志每年談心不少于2次;鎮(街道)黨(工)委書記、鎮長(主任)與村(社區)書記、與村(社區)主任每年談心不少于1次;鎮(街道)黨(工)委委員與包片村(社區)“兩委”干部每年談心不少于2次;村(社區)“兩委”干部每季度與普通黨員談心不少于10人次。談心談話可根據情況采取定期與不定期、一對一的方式、一對多、多對多的方式進行,每次談心談話要做好記錄。針對不同談心談話對象,選好談心談話“話題”,突出重點,把談心談話作為增進內部和諧、提高工作效能、解決實際問題的有效手段。
九、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
根據黨員領導干部分管工作或對口聯系單位(科、室、站、所等),將黨員領導干部合理劃分、編入相應支部(小組)。黨員領導干部要按照《黨章》規定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即在參加定期的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同時,又要以普通黨員身份主動參加所在黨支部(小組)的組織生活。組織生活前,各支部(小組)要提前3-5天通知黨員領導干部組織生活的時間、地點、內容、要求等。在組織生活中,領導干部要帶頭交流思想,誠懇聽取意見,執行支部決議。因故不能參加組織生活的,應向所在支部請假并說明原因,但全年參加支部組織生活次數不能少于所在支部組織生活總次數的1/3。黨支部要認真記錄領導干部參加組織生活會情況。黨員領導干部參加組織生活情況作為年度述職和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開展剖析的重要內容。
十、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制度
(一)召開時間。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原則上每年召開1次,一般安排在年底進行。根據實際需要,也可以隨時召開。民主生活會一般不得延期召開,確有特殊情況延期召開的,要報請上級黨組織批準。
(二)參加人員。領導班子中的黨員領導干部為民主生活會參加人員。民主生活會期間一般不得請假,因故不能參加者,要寫出書面材料,并委托有關同志在會上代讀,會后由民主生活會主持人將會議情況和批評意見轉告本人。除上級黨組織派員參加民主生活會外,有關人員也可列席會議,列席人員由會議主持人根據會議內容確定。列席人員可以發言,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提出批評或建議。
(三)主要內容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情況。
2.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所作的決定、決議情況。
3.領導班子堅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組學習、民主生活會、廉政建設與監督和干部談話等制度的執行情況。
4.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堅持原則和遵守黨紀、政紀情況。
5.調查研究,聯系群眾,艱苦奮斗,改進領導作風情況。
6.立黨為公,廉潔自律,公仆意識,勤政為民情況。
7.領導班子成員在保持黨員的先進性,堅持科學的發展觀,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等方面的情況。
8.領導班子成員思想、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況。
9.上級規定的其他關于召開民主生活會的內容。
(四)基本程序
1.會前準備
(1)確定主題。根據上級要求和本單位中心工作或領導班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確定民主生活會主題;民主生活會召開時間和主題,提前報告上級黨組織。
(2)學習教育。確定有關學習內容,組織好會前自學和會議的集中學習,為開好民主生活會打好思想基礎。
(3)征求意見。緊扣會議主題,采取實地調研、座談走訪、發放意見表、利用網絡、熱線等方式,廣泛征求黨組織、黨員群眾和“兩代表一委員”等方面的意見建議,并分別向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干部本人反饋。
(4)撰寫材料。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主持起草班子對照檢查材料,并經集體研究確定。黨員領導干部自己動手撰寫個人對照檢查材料。對照檢查材料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內容:一是對上次民主生活會反映出來的問題進行對照檢查,驗收整改情況。二是存在的主要問題。三是存在問題原因分析。四是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對照檢查材料要開門見山、直奔主題,重點突出、內容實在,只講問題、不談成績。
(5)談心談話。黨員干部要安排充足時間,逐一開展談心談話,真正把問題談開、思想談深、意見談好,消除隔閡、形成共識,為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打好基礎。
2.會中檢查
(1)會議主持。鎮(街道)、區級部門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由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區級部門黨組書記召集并主持。
(2)對照檢查。黨委(黨工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代表班子作對照檢查,并帶頭開展自我批評。班子成員自我批評后,其他班子成員對其開展批評,然后,受批評的班子成員表態。相互批評要本著對組織、對同志、對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直截了當、有的放矢、切中要害,用事例說話,防止不痛不癢、蜻蜓點水,不搞無原則紛爭。被批評同志對批評意見要正確對待、虛心接受,形成互動交流的良好氛圍,達到“團結—批評—團結”的目的。
3.會后整改
(1)報送情況。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結束后,必須在10天內向上級黨組織報送專題報告。
(2)制定措施。對民主生活會查擺出來的問題,要分門別類,歸檔整理。屬于領導班子集體的,要盡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實;屬于個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時糾正;屬于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要采取有力措施,明確責任人,限期解決。班子整改措施要采取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接受黨員群眾監督。
雙流縣教育局辦公室 2016年4月2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