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考老師紀律要求
[日期:2016-06-27] | 作者:教務處 4044 次瀏覽 | [字體:大 中 小] |
1.場外監考員要堅守在負責的段位上,負責對場內監考員的服務和提醒,中途不得隨意離開。
2.監考教師因特殊情況要出考場,一堂考試最多一次,且不超過10分鐘,有人接替才能離開考場。
3.嚴格執行監考紀律,發現違紀首次提醒批評,第二次報行政會處理;監考過程嚴格執行以下紀律:⑴不遲到、早退;⑵不在考場內吸煙;⑶不閱讀書報;⑷不做考試題;⑸不打瞌睡;⑹不打開教室內電腦;⑺不打電話或在考場內玩手機;⑻不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試時間。
4.學生考試作弊(當科一律記0分),請監考員當堂考試結束立即報給年級組長,年級組長統計后報給教務處。
5.加強制卡檢查和網上閱卷抽查,力爭做到零誤差,請備課組長組織并把好關。
6.考試后,因閱卷差錯要到教務處改分的老師,請先到備課組長處簽字,否則不予更改。
另外,考試期間按課表上課的老師不得遲到、早退,不得誤課,違者按相關規定處罰。
本次期末考試,只有七年級語文、數學實行ACTS監測,全區統考統閱,這兩科的考號為12位數11313020××××,倒數3、4位為考場號,最后兩位為座位號。其余年級其余學科在校內實行網閱,考號5位數,從左至右,第1位為年級,2、3位為考場號,4、5位為座位號。
請七年級其余學科和八年級各科的備課組長于6月28日上午11:00開始安排人員制作答題卡,并按考場人數數好答題卡,于每堂考試考務會前交給考務組。
請班主任和科任老師給學生講清網上閱卷的相關要求,如考場位置與考號填寫、答題卡的填涂與書寫規范等。
雙中實驗校教務處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