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校等機構與發明人可按3:7分享專利權
[日期:2016-09-27] | 作者:曹瑩 1526 次瀏覽 | [字體:大 中 小] |
四川將從高校開始逐步推開職務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
總結一套可在全國推廣的模式,力爭成為四川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的一項成果
改革將首先在西南石油大學、成都中醫藥大學、成都大學等省屬高校推進
在西南交通大學成功探路的基礎上,我省將全面推開職務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充分釋放職務發明人或職務發明人團隊的研發及成果轉化活力。這是記者9月20日在2016僑智精英科博行暨四川省僑聯特聘專家委員會年會上獲悉的。
省科技廳副廳長田云輝介紹,總結西南交大的經驗,我省將出臺政策在全省推動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專利登記前實現確權,高校等機構與發明人可對相關權益按3:7分成,“總結出一套可在全國推廣的模式,力爭成為四川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的一項成果?!薄耙ㄟ^系列試驗成效,來倒逼相應法律法規作出調整。”省科技廳政策法規處處長趙新介紹,接下來,改革將首先在西南石油大學、成都中醫藥大學、成都大學等我省省屬高校內推進,并逐步在全省推開。
今年初,西南交大印發了《西南交通大學專利管理規定》,在我國首次明確了職務發明人對職務科技成果的所有權,規定明確:學校與職務發明人就專利權的歸屬和申請專利的權利簽訂獎勵協議,規定或約定按3∶7的比例共享專利權。
“改革所帶來的成效,遠超簡單增加科研經費投入的效果。”作為改革的受益人,西南交大特聘教授黃楠告訴記者,他帶領的團隊研發出“新型心血管支架”系列職務發明專利,在新政策下,實現了發明人團隊組建的公司與國家大學科技園共同持有專利權,推動成果轉化,并引入天使基金,“沒有改革,要么成果難以轉化,要么專利流失,都是損失?!?
“改革能充分激發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的研發活力和科技成果轉化效率。”四川省醫學科學院院長鄧紹平認為,但涉及相關法律法規調整時,如何界定國資是增值還是流失,仍存在不少難題。
來源:中國教育部網站